職業相關導致或加重原有疾病所導致的「職業傷害」或是「職業病」。2011年行政院衛生署公告了職業醫學專科成為衛生署第 25 個專科,主要任務在於診斷、鑑定、治療職業相關疾病、預防職業傷害與職業病的發生,並協助處理職業傷病有關的勞工保險、勞基法補償,或其他勞僱事宜。您有相關的問題,都可以掛本院職業醫學科的門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