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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費門診施打COVID-19-新冠疫苗說明(線上申請)

一、預約接種對象
(一)擴大新冠疫苗公費對象為「滿6個月以上尚未接種之民眾」,原定施打期間自115年1月1日至4月30日止,延長施打至115年7月31日止。
(二) 自115年4月7日起開放65歲以上長者 、55-64歲原住民及免疫不全者等對象再增加接種1劑COVID-19疫苗,與前1劑間隔6個月(180天)以上,符合接種條件對象詳如下表。
(三) 現階段本院供應莫德納LP.8.1新冠疫苗
(二) 自115年4月7日起開放65歲以上長者 、55-64歲原住民及免疫不全者等對象再增加接種1劑COVID-19疫苗,與前1劑間隔6個月(180天)以上,符合接種條件對象詳如下表。
(三) 現階段本院供應莫德納LP.8.1新冠疫苗
| 階段順序 | 實施對象 |
|---|---|
| 第一階段 (114/10/1 起) |
1. 65 歲以上長者 2. 55 歲以上原住民 3. 安養、長期照顧(服務)等機構之受照顧者及其所屬工作人員 4. 孕婦 5. 滿 6 個月以上高風險對象,包括符合公費流感疫苗高風險對象條件 (高風險慢性病人、BMI≥30者、罕見疾病患者及重大傷病患者), 以及結核病、失能(注意力不足及過動症、腦性麻痺、 先天性缺陷、發展或學習障礙、脊髓損傷)、精神疾病(情緒障礙、思覺失調症)、 失智症患者 6. 醫事及衛生防疫相關人員 7. 幼兒園托育人員、托育機構專業人員及居家托育人員(保母) 8. 6 個月內嬰兒之父母 *9. 滿 6 個月以上至未滿 6 歲幼兒(請至COVID疫苗-嬰幼兒預約) |
| 第二階段 (114/11/1 起) |
50 至 64 歲無高風險成人 |
| 再增加接種1劑 (115/4/7起) 【與前1劑間隔6個月 (180天)以上)】 |
符合對象: 1. 65歲以上長者 2. 55歲以上原住民 3. 滿6個月以上且有免疫不全或免疫力低下患者,包括: (1) 目前正進行或1年內曾接受免疫抑制治療之癌症患者。 (2) 器官移植患者/幹細胞移植患者。 (3) 中度/嚴重先天性免疫不全患者。 (4) 洗腎患者。 (5) 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患者。 (6) 目前正使用高度免疫抑制藥物者 點擊展開/關閉藥物描述[包括高劑量類固醇, alkylating agents, antimetabolites, transplant-related immunosuppressive drugs, cancer chemotherapeutic agents, tumor-necrosis factor (TNF) blockers, other biologic agents that are immunosuppressive or immunomodulatory等]。(8) 其他經醫師評估免疫不全或免疫力低下者。 *另考量疫情、個案風險情形(如出國及需緊急治療之健康因素) 可以最短間隔(2個月但60天)進行接種,提供接種彈性。 |

二、注意事項
- 公費疫苗對象請攜帶所屬身分類別佐證資料備查: (例如:第一類醫事人員需執業執照、非醫事人員需攜帶投保證明,其他類別以中央指揮中心造冊為主)
- 疫苗資源珍貴,請預約後務必到診,臨時有事不便到診也請取消掛號
- 為即時處理接種後發生率極低的立即型嚴重過敏反應,施打後需於觀察區留觀15-30分鐘,無恙後再離開
三、COVID-19疫苗服務時段
- 預約時段:星期五下午
- 報到地點:報到請到206門診,請於16:00前完成報到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