衛教資訊
五癌篩檢項目及條件
國民健康署免費補助五大癌症篩檢,請定期接受檢查。如果檢查有異常,請務必接受進一步檢查,早期發現早期治療。
五癌篩檢項目及條件:
- 乳房X光攝影檢查:
45-69歲婦女、40-44歲二等血親內曾罹患乳癌之婦女,每2年1次。
- 子宮頸抹片檢查:
30歲以上婦女,建議每3年接受1次。
- 糞便潛血檢查:
50至未滿75歲民眾,每2年1次。
- 口腔黏膜檢查:
30歲以上有嚼檳榔(含已戒檳榔)或吸菸者、18歲以上有嚼檳榔(含已戒檳榔)原住民,每2年1次。
- 肺癌篩檢低劑量電腦斷層檢查:
- 肺癌家族史:50至74歲男性或45至74歲女性,且其父母、子女或兄弟姊妹經診斷為肺癌之民眾。若有吸菸情形,應同意接受戒菸服務,需提供肺癌家屬診斷書或身分證字號及親屬關係證明。
- 重度吸菸史:50至74歲吸菸史達1包/天-30年以上(若有吸菸情形,應同意接受戒菸服務)或戒菸15年內之重度吸菸者。